辽宁省博物馆电动巡逻车、消防车蓄电池更换项目
采购二次公告
辽宁省博物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拟对《辽宁省博物馆电动巡逻车、消防车蓄电池更换项目》以询价方式进行公开采购。
一、询价内容及要求:
《辽宁省博物馆电动巡逻车、消防车电池更换》项目。
1、车辆免维护蓄电池清单:
安全防范巡逻车4台
型号:200型 数量:24块
消防应急车2台
型号:T105型 数量:32块
2、供应商负责上述电池采购及更换服务
二、采购项目预算:8.5万元
三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
1、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;
2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;
3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四、供应商需提供材料:
1、提供蓄电池分项报价及总报价(含税)加盖公章。
2、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,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(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)复印件。
3、提供符合国家电动车蓄电池使用安全、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产品及证明文件
。
4、电池更换方案及施工现场的管理说明。
五、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:
有意参加本次询价请于2020年7月9日上午9:00前,请按要求将询价响应投标文件(纸质文件盖章封口),由专人或邮寄到辽宁省博物馆安全保卫部B107室参加投标(沈阳市浑南新区智慧三街157号);投标供应商应预留联系方式等候具体通知。
六、成交原则:
提供报价的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必须完全,提供不完全的,责任由供应商自负,询价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。本项目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,最终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将以报价人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为依据,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。如果报价人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不能按时签订合同,或者签订合同后不能履行合同的,其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。
联系人: 崔博
辽宁省博物馆
2020年7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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